前言:白俄罗斯声明是一种强制性认证形式,由经认可的认证机构根据其领域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符合技术监管法律行为的要求。符合性声明适用
白俄罗斯声明是一种强制性认证形式,由经认可的认证机构根据其领域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符合技术监管法律行为的要求。
符合性声明适用于在白罗斯技术法规中建立了这种强制性声明认证形式的产品,或者包含白俄罗斯“产品、工作、服务和其他符合性评估对象的白俄罗斯强制性符合性确认清单”中的产品由白俄罗斯共和国国家标准2008年12月16日第60号决议批准(技术法规生效前)。
在海关联盟技术法规内管制的产品应该符合海关联盟技术法规要求进行符合性声明,执行《决定》批准的《产品符合海关联盟技术法规要求的产品符合性声明登记规定》。欧亚经济委员会董事会2013年4月9日第76号和TCP 5.2.26-2014“白俄罗斯共和国国家确认系统合规性”确认产品符合海关联盟技术法规的要求。
白俄罗斯国家合格评定体系框架内的合格STB声明是根据TCP 5.1.03-2012“白俄罗斯共和国国家合格评定体系”进行产品符合性声明。
符合性声明由在白俄罗斯共和国正式注册的制造商(销售商)执行-申请人进行符合性确认承担责任。
申请人作为产品的制造商代表,可以接受批量生产的产品和一批产品(单个产品)的符合性声明。申请人,即产品的卖方,-对于一批产品(单个产品)根据合同交付产品。
申请白俄罗斯符合性声明需要文件:
1.由申请人签署的符合性声明的注册申请;
2.符合性声明;
3.确认白俄罗斯授权代表申请人公司注册的文件副本;
4.产品测试报告的副本,在此基础上通过了符合性声明;
5.产品标签样本。